山东明确建造师证书可一证两用
近年来,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,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。
目前为止,全国已有山西、北京、江苏、浙江、湖北、安徽、四川、福建、黑龙江、海南、陕西、广西、河南、上海、重庆、宁夏、山东、天津、甘肃、西藏等20个省份发文明确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。
其中,山西、宁夏、甘肃、陕西、山东、黑龙江、天津等明确通知:职业资格证书可一证两用,与职称证书有同等效力。
2019年8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《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》明确:
一、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,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,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(见附件),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、参加岗位竞聘等。

二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应根据**目录及相关政策调整实行动态管理。
三、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职称、参加岗位竞聘时,符合相应条件的,可直接依据相应职业资格申报;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,无需另发或补发职称证书。
